安全管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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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管理制度
安全管理制度
为加强对农药采购、存放等环节的规范管理,确保农药的安全使用,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,农药经营单位建立、实施以下安全管理制度: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《安全生产法》、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、《农药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。贯彻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方针。
二、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中须经专业培训,取得上岗资格。
三、经营、储存场所及设施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。须根据规模大小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。做好防火、防毒、防盗工作。
四、搞好安全检查,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消除,发生事故立即报告,并组织抢救,保护好现场。
五、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剧毒农药;不得与其他货物和日常用品混放在一起。
安全防护制度
为防止农药在运输、经营过程中致人急性中毒,农药经营单位建立、实施以下安全防护制度:
一、农药的存放和保管,要有专门场所和专人负责;随时检查农药经营场所及库房内电源、电闸等带电设施的安全。
二、通常采用的工具有防护镜、防护面罩、防毒口罩、手套、防护服和长统靴等,对有毒气体则使用带有滤毒罐的防毒面罩;随时检查消防设施及器材,注意保养、更换、添置,确保完好有效。
三、随时检查农药经营场所及库房内的温湿度,根据季节不同,调节温度、湿度并及时通风。
四、随时检查农药产品及其包装物,防止标签脱落,避免错发,发现破损及时整理或调换,对过期农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。
五、在销售过程中,发生农药渗漏、散落要及时妥善处理,应远离明火、火源,门窗加固防护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