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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(第19号)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》(已废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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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

19

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》已经 2009 4 30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 2009 8 1 日起 施行,原煤炭工业部 1995 1 25 发布的《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》同时废止。

局长   骆琳          

二○○九年五月十四日

附: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